创业慧康(300451)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2025年9月)
创业慧康创业慧康(SZ:300451)2025-09-29 20:18

重大交易披露标准 - 重大交易(除担保、财务资助)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需披露[9] - 重大交易(除担保、财务资助)标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披露[9] - 重大交易(除担保、财务资助)标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00万元需披露[9] - 重大交易(除担保、财务资助)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披露[9] - 重大交易(除担保、财务资助)产生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00万元需披露[9] 关联交易披露标准 -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成交金额超30万元关联交易需经程序并披露[10] - 公司与关联法人成交金额超3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关联交易需经程序并披露[10] 其他披露标准 - 涉案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且超1000万元诉讼仲裁需披露[11]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持股或控制情况变化需披露[12] - 营业用主要资产被查封等情况超过该资产的30%需披露[13] -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等情况需告知公司[15] 重大事件报告要求 - 重大事件超过约定交付或过户期限3个月仍未完成,应报告原因等并此后每隔30日报告进展[20] 信息披露职责 - 董事会秘书是信息披露工作直接责任人[23] - 证券部是信息汇集和披露日常工作部门[23]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等是信息告知义务第一责任人[23] 信息管理制度 - 公司实行重大信息实时报告制度[23] - 总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应督促重大信息收集等工作[24] - 相关人员在信息未公开前应保密,不得内幕交易[24] - 董事会秘书应定期或不定期对相关人员进行沟通和培训[24] - 未及时上报重大信息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24] 自愿披露要求 - 自愿披露预测性信息需列明风险因素并及时更新[25] 信息分析与披露 - 董事会秘书应对内部重大信息分析判断并提请披露[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