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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业慧康(300451) - 独立董事制度(2025年9月)
创业慧康创业慧康(SZ:300451)2025-09-29 20:18

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且至少含一名会计专业人士[4] - 直接或间接持股1%以上或为前十股东的自然人股东及其亲属不得担任[6] - 在直接或间接持股5%以上股东或前五股东任职的人员及其亲属不得担任[6] 独立董事选举与补选 - 董事会、单独或合计持股1%以上股东可提候选人[9] - 股东会选两名以上独立董事实行累积投票制,中小股东表决单独计票披露[10] - 独立董事比例不符或缺会计专业人士,60日内完成补选[5][12] 独立董事任期与履职 - 每届任期与其他董事相同,连续任职不超6年,满6年后36个月内不得提名为候选人[10] - 每年现场工作不少于十五日[16] - 行使部分特别职权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14] 独立董事解职与辞职 - 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且不委托他人出席,30日内提议股东会解除职务[11] - 辞职致比例不符或缺会计专业人士,继续履职至新任产生[12] 审计委员会 - 事项经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21] - 每季度至少开一次会,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21] 信息披露与资料保存 - 年度述职报告最迟在年度股东会通知时披露[18] - 工作记录及公司提供资料至少保存十年[23] - 会议资料至少保存十年[26] 公司保障与责任 - 保障独立董事知情权,定期通报运营情况并提供资料[25] - 承担聘请专业机构及行使职权费用[27] - 给予与其职责适应的津贴,标准董事会制订、股东会审议通过并年报披露[27] 独立董事责任 - 擅自离职致公司损失承担赔偿责任[29] - 对董事会决议签字担责,决议违法违规应担责[29] 股东定义 - 主要股东指持股5%以上或持股不足5%但有重大影响的股东[31] - 中小股东指单独或合计持股未达5%且不担任董高人员的股东[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