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治理 - 2025年9月29日召开八届三十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修订《公司章程》议案[2] - 不再设置监事会,其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承接[2] - 《公司章程》修订后董事长为法定代表人,辞任董事长视为辞去法定代表人,30日内确定新代表人[3] 股份情况 - 公司设立时发行股份总数6000万股,每股金额1元[5] - 新疆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认购4195万股,占设立时股份总数69.92%[5] - 乌鲁木齐环鹏有限公司认购1050万股,占设立时股份总数17.50%[5]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技术改造投资公司认购595万股,占设立时股份总数9.92%[5] - 2003年6月增资扩股7600万股,股份总数从6000万增至13600万股[7] 股份相关规则 - 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已发行股本总额10%,董事会决议需全体董事三分之二以上通过[8] - 增加资本方式包括向不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等[8]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书面请求相关部门向法院诉讼[11] - 审计委员会、董事会收到股东书面请求后30日内未诉讼,股东可自行起诉[11] - 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质押股份应自事实发生当日向公司书面报告[14] 股东权益与义务 - 股东需遵守法律法规和章程,依认购股份缴纳股款,不得退股等[12] - 股东滥用权利给公司或其他股东造成损失应承担赔偿责任[12]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利用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否则承担赔偿责任[12][13] - 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不得占用公司资金,公司不得违规向其提供资金[13] 担保规定 -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任何担保需股东会审议通过[15] -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后,任何担保需股东会审议通过[15] - 最近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累计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经股东会审议且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15] - 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担保对象提供担保,需股东会审议通过[15] - 单笔担保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需股东会审议通过[15] 股东会相关 - 年度股东会应在上一会计年度完结后六个月内举行[16] - 董事人数少于章程所定人数三分之二时,需在事实发生之日起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16] - 公司未弥补亏损达股本总额三分之一时,需在事实发生之日起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16] - 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0%以上股份的股东书面请求时,需召开临时股东会[16] 董事相关 - 董事任期为3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27] - 更换董事(不包括董事辞职)人数不得超过现任董事的三分之一[27] - 兼任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总计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27] - 公司董事成员中应当有一名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民主选举产生[27] - 董事违反忠实义务所得收入归公司所有,造成损失应承担赔偿责任[28] - 董事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书面确认意见,保证披露信息真实、准确、完整[29]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设董事长一名,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32] - 董事会行使召集股东会、执行股东会决议、决定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等职权[32] - 董事会会议需过半数无关联关系董事出席,决议须经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通过,无关联董事不足3人应提交股东会审议[34] - 董事会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34] 审计委员会相关 - 董事会设置审计委员会,成员为三人,由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三名,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召集人[34][35] - 审计委员会负责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等,相关事项经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35] - 审计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两名及以上成员提议或召集人认为必要时可召开临时会议,会议须有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35] 利润与资本相关 - 一个会计年度内,公司可决定累计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0.1%、不超0.5%的对外捐赠[33] - 股东会违反规定在弥补亏损和提取法定公积金前分配利润,股东须退还利润并承担赔偿责任[37] - 公司减少注册资本时,自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三十日内在指定报纸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告[38] - 法定公积金和任意公积金累计额达到公司注册资本50%前,不得分配利润[39] 定义相关 - 控股股东指直接持股超公司股本总额50%或持股不足50%但表决权影响重大的股东[40] - 实际控制人指通过投资关系等能实际支配公司行为的主体[40] - 关联关系指公司特定人员与其控制企业间及可能致利益转移的关系,国家控股企业除外[40]
中泰化学(002092) -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