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泰化学(002092) - 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
股东权利与义务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请求对违规董事等提起诉讼[11] - 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质押股份,应当日书面报告公司[13]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50] 股东会审议事项 - 审议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18] - 审议相关交易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以上的事项[18] - 审议与关联人发生金额3000万元以上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的关联交易[18] - 审议一个会计年度内累计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0.5%的对外捐赠[19] 股东会召开规则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需在上一会计年度完结后6个月内举行[22] - 特定情形发生时,公司需在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25] - 召开年度股东会需提前20日公告通知股东,召开临时股东会需提前15日[34] 提案与决议规则 - 董事会提出股东会提案应符合规定,内容需属股东会职权范围[49]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二分之一以上通过,特别决议需三分之二以上[70] - 选举两名及以上独立董事或特定公司选举两名以上董事,应采用累积投票制[73] 其他规定 - 公司不得为持股50%以下的其他关联方等提供担保[13] - 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提供的担保须股东会审议[19] - 公司召开股东会应聘请律师出具法律意见并公告[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