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章程修订 - 公司于2025年9月29日审议通过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治理制度议案,不再设监事会和监事,相关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1] - 修订《公司章程》时“股东大会”表述统一改为“股东会”,删除“监事”等表述并修改为审计委员会相关内容[2] - 修订后总经理为法定代表人,辞任时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公司需在辞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法定代表人[3] 股份相关规定 - 公司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已发行股本总额的百分之十,董事会决议需全体董事三分之二以上通过[4] - 公司增加资本方式包括公开发行股份、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等[5] -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有多种除外情形及条件,收购方式包括公开集中交易、要约等,部分情形需经股东大会或股东会决议,部分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决议[5] 股东权益与责任 - 股东对股东会、董事会决议内容违法,可请求法院认定无效;召集程序等违法或违反章程,可在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8]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书面请求审计委员会或董事会诉讼,被拒或30日内未诉讼,股东可自行起诉[8] - 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质押股份应自事实发生当日向公司书面报告[9] 股东大会相关 - 年度股东大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12] - 董事人数不足《公司法》规定人数或章程所定人数2/3、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1/3时,需在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12]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请求召开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收到提议或请求后需在规定时间内书面反馈[13][14]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人、副董事长1人、独立董事3人、职工代表董事1人[26]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由董事长召集,提前10日书面通知全体董事[32] - 代表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1/3以上董事或审计委员会可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董事长接到提议后10日内召集和主持[32][33] 利润分配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39] - 公司发展阶段不同,现金分红在利润分配中占比不同,除特殊情况外,现金分红不少于当年可供分配利润的10%,且最近三年现金累计分配不少于最近三年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40][41][42][43] - 公司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或董事会制定具体中期分红方案后,须在2个月内实施利润分配方案[53] 其他事项 - 公司解聘或不再续聘会计师事务所,需提前30天通知并允许其陈述意见[54]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过本公司净资产10%时,可不经股东会决议(章程另有规定除外)[54] - 公司拟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独立董事工作制度,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60]
康力电梯(002367) -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修订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