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会召开时间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需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六个月内举行[3] - 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规定情形应在两个月内召开[3] 提议召开反馈时间 - 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应在收到提议后十日内反馈,同意则在作出决议后五日内发通知[6]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十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应在收到请求后十日内反馈,同意则在作出决议后五日内发通知[7] 临时提案相关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十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召集人应在收到提案后两日内发补充通知[11] 通知时间与方式 - 召集人应在年度股东会召开二十日前、临时股东会召开十五日前以公告方式通知各股东[13] 股权登记日规定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七个工作日,且一旦确认不得变更[13] 会议延期或取消 - 发出股东会通知后,若延期或取消,召集人应在原定召开日前至少两个工作日公告并说明原因[13] 自行召集情形 - 董事会收到股东请求后十日内未反馈,连续九十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十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自行召集和主持[9] 董事候选人资料 - 股东会通知中应充分披露董事候选人详细资料,除累积投票制外,每位董事候选人应以单项提案提出[13] 投票时间规定 - 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不得迟于现场股东会召开当日上午9:30,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结束当日下午3:00[16] 累积投票制情形 - 公司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比例在30%以上,或股东会选举两名以上独立董事时,选举董事应采用累积投票制[19] 违规股份表决权 - 股东买入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违反规定,超过规定比例部分的股份在买入后的36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且不计入出席股东会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18] 投票权征集 - 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持有1%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等可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19] 类别股决议 - 发行类别股的公司,特定事项除经股东会特别决议外,还应经出席类别股股东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16] 会议记录保存 - 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24] 会议主持规定 - 股东会由董事长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职时由副董事长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职时由过半数董事推举的董事主持等[17] - 召开股东会时,主持人违反规则使会议无法进行,经出席股东会有表决权过半数的股东同意可推举新主持人[18] 计票监票规定 - 股东会对提案表决前应推举两名股东代表参加计票和监票,由律师、股东代表共同负责计票、监票并当场公布结果[21] 决议公告内容 - 股东会决议公告应列明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及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等内容[23] 会议进行要求 - 股东会应连续举行直至形成决议,特殊情况应尽快恢复或终止并公告和报告[26] 决议实施时间 - 股东会通过派现、送股或转增股本提案,公司应在会后两个月内实施[26] 回购决议要求 - 公司回购普通股决议需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并次日公告[26] 决议撤销与争议处理 - 股东可在决议作出六十日内请求法院撤销召集程序等违规决议[27] - 相关方对股东会事项有争议应及时起诉,判决前执行决议[27] 规则说明 - “以上”“内”含本数,“过”等不含本数[30] - 公告等指在规定媒体和深交所网站公布信息[30] - 规则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并提请股东会修订[30] - 制度自股东会通过之日起生效[30] - 本规则制定时间为2025年9月30日[30]
康力电梯(002367) -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