皇氏集团(002329)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提名委员会组成 -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5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4] 提名与选举 -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4]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选任需提前一至两个月提建议和材料[14] 会议规则 - 会议召开前3日通知委员,一致同意可豁免[14] - 会前3日提供资料,一致同意可豁免[16]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17] - 决议须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7] - 便捷通知2日无异议视为收到[18] 其他 - 会议记录保存不少于十年[21] - 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可连选连任[4] - 工作细则审议通过实行[25] - 细则解释由董事会负责[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