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雪人集团(002639)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2025年9月)
雪人集团雪人集团(SZ:002639)2025-09-29 20:48

交易报告标准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需报告[5] - 交易标的涉及资产净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报告[5] - 交易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报告[5] - 交易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00万元需报告[5] -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交易金额超30万元的关联交易需报告[7] - 与关联法人成交金额超3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超0.5%的关联交易需报告[7] 其他重大事项报告标准 - 涉案金额超10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重大诉讼需报告[7] - 公司营业用主要资产被查封等超总资产30%需报告[8]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持股情况变化需报告[10]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等需报告[10] 重大信息报告流程 - 重大信息需第一时间面谈或电话向董事长报告并知会董事会秘书,24小时内递交或传真书面文件[13] - 董事会秘书对上报重大信息分析判断,需披露时向董事会汇报并按规定公开披露[13] 重大信息报告制度 - 公司实行重大信息实时报告制度[14] 报告责任人相关 - 公司负有内部信息报告义务的第一责任人包括董事、高管等[14] - 内部信息报告第一责任人应制定制度并指定联络人,报证券部备案[15] - 重大信息报送资料需第一责任人签字[15] - 总经理及其他高管应敦促重大信息收集、整理、上报工作[15] 保密与培训 - 董事、高管等在信息未公开前负有保密义务[15] - 董事会秘书应定期或不定期对报告义务人员进行培训[15] 责任追究 - 未及时上报重大信息追究相关人员责任[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