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力复合(873576) - 对外担保制度
天力复合天力复合(BJ:873576)2025-09-29 20:50

制度审议 - 2025年9月25日董事会通过《关于修订<对外担保制度>的议案》,尚需股东会审议[3] 审批规定 - 须经股东会审批的对外担保情形有七种,含单笔担保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13] - 股东会审议一年内向他人提供担保金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担保事项,应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2/3以上通过[13][14] - 股东会审议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以后的担保事项,相关股东不得参与表决,该项表决须经出席股东会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15] - 董事会审批权限内对外担保事项,应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且经出席董事会会议2/3以上董事审议同意[14] 特殊情况 - 董事与审议事项有关联关系应回避表决,出席董事会的无关联关系董事人数不足三人,应将担保事项提交股东会审议[15] - 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或控股子公司(其他股东按权益提供同等比例担保且不损害公司利益)提供担保,可豁免部分股东会审批规定[15] 其他规定 - 被担保人债务到期后15个交易日内未履行还款义务,公司需及时披露相关担保事项[19] - 公司对外担保债务到期展期并继续担保,应作为新的对外担保重新履行审批和信息披露义务[8] - 公司董高监应审慎控制对外担保债务风险,对违规或失当担保损失承担连带责任[23] - 擅自以公司名义签对外担保合同致损,相关人员应赔偿[23] - 未按制度处理对外担保事宜,公司视情节处理责任人[23] 制度说明 - 制度中“以上”含本数,“过”不含本数[25] - 制度未尽事宜依国家法规和章程执行,不一致时以其为准[26] - 制度由董事会制定、提案修改,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实施,由董事会负责解释[26] - 制度落款时间为2025年9月29日[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