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力复合(873576) -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制度修订 - 2025年9月25日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议案,尚需提请股东会审议[3] 关联方定义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自然人属于关联方[8] 关联交易内容 - 关联交易包括购买或出售资产、对外投资等十二项内容[11] 审议披露规则 -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成交超30万(除担保)、与关联法人成交占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0.2%以上且超300万(除担保),董事会审议后披露[14] - 公司与关联方成交占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2%以上且超3000万(除担保),提交股东会审议[14] - 关联交易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16] - 公司为关联方提供担保,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审议[16] - 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可预计总金额按规定提交审议[16] 表决规则 - 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回避,过半数非关联董事出席可举行,决议须非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不足三人提交股东会[20] - 股东会审议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回避,特殊情况经同意可表决,需披露非关联方投票情况[19] - 非董事会或股东会批准范围的关联交易由总经理办公会批准,有利害关系人士回避[20] 其他规定 - 经审计财务报告截止日距使用日不超6个月,评估报告基准日距使用日不超一年[14] - 公司不得向董事、高管提供借款[20] - 关联交易披露由董事会秘书负责,按北交所规定执行[22] - 部分关联交易可免于审议和披露[22] - 日常性关联交易指与日常经营相关交易,公司章程约定适用类型[25] - 本制度“以上”含本数,“以外”“过”不含本数[25] - 本制度由董事会制定,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实施,修改同此,由董事会负责解释[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