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厦环能(873703) - 信息披露暂缓、豁免管理制度
制度审议 - 2025年9月26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十次会议通过《关于制定<信息披露暂缓、豁免管理制度>的议案》,5票同意,0票反对、弃权,无需股东会审议[3] 披露规则 - 暂缓、豁免披露信息需履行内部审核程序,范围原则上与北交所上市时一致,上市后拟增加需有充分证据[7] - 国家秘密信息依法豁免披露,公司有保密义务[7] - 符合特定情形的商业秘密未公开或泄露可暂缓或豁免披露,出现特定情形应及时披露[7][9] 操作流程 - 暂缓、豁免披露信息,董秘登记入档,董事长签字,保存10年[9] - 报告公告后十日内,将登记材料报送证监局和交易所[11] - 董秘组织协调,业务部门或子公司申请,未通过审核及时披露[12] 责任机制 - 公司确立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事项责任追究机制,惩戒违规人员[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