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厦环能(873703)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管理制度
制度通过 - 2025年9月26日公司董事会通过《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管理制度>的议案》[2] 股份转让限制 - 上市12个月内、离职6个月内董事和高管股份不得转让[7] - 任职及届满后6个月内每年转让不超25%,不超1000股可全转[8] - 新增无限售股份当年可转25%[8] 信息申报与披露 - 决议通过2个交易日内申报身份信息[12] - 转让前15个交易日报告并披露减持计划,区间不超3个月[12][13] - 3个月内减持超1%提前30个交易日披露[13] 管理与监督 - 变动及时告知公司,公司当日报送信息[14] - 买卖前通知董秘,违规董秘2日内提示[14] - 董秘管理数据,季度检查披露,违规报告[14] 违规处理 - 违规收益归公司,董事会收回,严重追究责任[15] 制度生效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日生效[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