弘景光电(301479) - 总经理工作细则(2025年9月)
弘景光电弘景光电(SZ:301479)2025-09-29 21:03

总经理任职与任期 - 公司设一名总经理负责日常生产经营并对董事会负责[2] - 特定情形者不得担任总经理,如刑罚执行期满未逾5年等[3] - 兼任总经理或其他高管的董事不得超董事总数二分之一[4] - 总经理每届任期三年,连聘可连任[5] 总经理职责与权限 - 总经理可拟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基本管理制度等[7] - 总经理应定期或不定期向董事会及董事长报告经营情况等[10] 总经理行为规范 - 总经理不得有侵占公司财产、挪用资金等行为[10] - 总经理及其他高管应履行诚信和勤勉义务[12] 总经理辞职与报告 - 总经理辞职需提前30日向董事会提交辞职报告[5] - 总经理应向董事会报告年度计划实施情况等多项内容[19] 其他规定 - 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决议遇问题应及时报告[12] - 总经理办公会会议记录及纪要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14] - 公司应建立总经理薪酬与公司绩效和个人业绩相联系的激励机制[17] - 总经理绩效评价由董事会负责组织考核[17] - 本工作细则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改[21] - 本工作细则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修改时亦同[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