弘景光电(301479)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9月)
弘景光电弘景光电(SZ:301479)2025-09-29 21:03

广东弘景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广东弘景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董事(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 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广东弘景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设立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根据《公司章程》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在本 工作细则第九条规定的职责范围内协助董事会开展相关工作,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本细则所称董事是指在本公司支取薪酬的董事、不包括独立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是指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及 《公司章程》认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占二分之一以 上多数并担任召集人。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组成人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 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六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 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