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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 意 隆(002209)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引咎辞职和罢免制度》(2025年修订)
达意隆达意隆(SZ:002209)2025-09-29 21:03

广州达意隆包装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引咎辞职和罢免制度》 广州达意隆包装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引咎辞职和罢免制度 (2025 年修订)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广州达意隆包装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法人治理结构,规范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督促上述人员遵守 公司治理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广州达意隆包装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最大 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其所管辖的部门及工作职责范围内,因 其故意、过失或者不作为,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恶劣影响,或者对重大事故 负有主要领导责任或者重要领导责任,不宜继续担任现职的,本人应当引咎辞去 现任职务。 第三条 发生如下情形之一的,相关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引咎辞职: (一)无故不履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职责,不执行股东会、董事会决议, 且给公司造成重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