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 意 隆(002209) - 《对外担保决策制度》(2025年修订)
(2025 年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广州达意隆包装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有效控制公司对外担保风险,保护公司财务安全和投资者的合法 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监 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广州达意隆包装机械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 本制度。 广州达意隆包装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决策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担保是指为他人提供的担保,包括公司对控股子公 司的担保。 广州达意隆包装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决策制度 第三条 公司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视同公司行为,其对外 担保应执行本制度。公司控股或者实际控制子公司应在其董事会或者股东会作出 决议后,及时通知公司按规定履行审批和信息披露手续。 第四条 公司对外担保实行统一管理,未经公司董事会或者股东会批准,任 何人无权以公司名义签署对外担保的合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