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晨曦航空(300581) - 西安晨曦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9月)
晨曦航空晨曦航空(SZ:300581)2025-09-29 21:19

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且至少含一名会计专业人士[2] - 特定股东及其配偶等不得担任独立董事[5] - 有违法犯罪或受处罚记录者不得担任独立董事[7] 独立董事提名与任期 - 董事会或特定股东可提独立董事候选人[11] - 独立董事每届任期与其他董事相同,连任不超六年[12] - 连续任职六年,36个月内不得被提名为候选人[14] 独立董事履职与辞职 - 连续两次未出席且不委托,应停止履职并辞职[14] - 因情形致比例不符,60日内完成补选[14] - 辞职致比例不符,履职至新独立董事产生,60日内补选[15] 审计委员会会议 - 每季度至少开一次会,可开临时会议,须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24] 独立董事职权行使 - 行使特定职权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19] - 关联交易等事项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22] - 披露财务报告等事项需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23] 董事会与专门委员会 - 对提名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建议未采纳应记载意见理由并披露[25]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由过半数推举一人召集主持[22] 资料保存与报告披露 - 独立董事工作记录等资料至少保存十年[27] - 年度述职报告最迟在年度股东会通知时披露[27] 公司支持与保障 - 为独立董事提供必要工作条件和人员支持[30] - 保障独立董事与其他董事同等知情权[31] 股东定义 - 主要股东指持有5%以上股份或有重大影响股东[37] - 中小股东指持股未达5%且非董监高股东[37] 制度施行 - 本制度经股东会通过之日起施行[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