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运交通(03399) - 广东粤运交通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
粤运交通粤运交通(HK:03399)2025-09-29 21:20

股东会召开规则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需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7] - 公司未弥补亏损达股本总额的1/3时,应在事实发生之日起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7]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不含库存股)的股东可要求召开临时股东会[7] 股东会召集流程 - 董事会收到独立董事提议后,需在10日内反馈是否同意召开临时股东会[8] - 董事会同意召开临时股东会,需在作出决议后5日内发出通知[8] - 审计及企业管治委员会提议后,董事会需在10日内反馈是否同意召开临时股东会[9]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后,董事会需在10日内反馈是否同意召开临时股东会[10] - 审计及企业管治委员会同意召开临时股东会,需在收到请求5日内发出通知[11] - 连续9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自行召集和主持临时股东会[11] 股东会通知要求 - 年度股东会需在召开前21个自然日以公告通知股东,临时股东会需在召开前15个自然日以公告通知股东[17] - 发出召开股东会通知后延期或取消,需在原定股东会召开日前至少2个工作日公告并说明原因[23] 投票与提案规则 - 投票代理授权委托书至少应在股东会召开之日24小时以前备置指定处[26]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十日前提出临时提案[31] - 召集人收到临时提案后两日内发出股东会补充通知[31] 会议内容要求 - 股东会会议通知应包含会议时间、地点、期限、审议事项等内容[20] - 股东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应载明委托人、代理人信息等内容[23] - 公司董事会可聘请律师、公证人员出席股东会[27][29] - 股东会提案需内容合法、有明确议题和决议事项并书面提交[32] - 除特殊情形外,发出股东会通知公告后不得修改或增加提案[33] - 涉及投资等提案需说明详情,按规定需评估等的,董事会应至少在股东会召开之日5个工作日以前公布相关情况[36] - 董事会提出改变募股资金用途提案,应在通知中说明原因、新项目概况及对公司未来的影响[36] - 董事会解聘或不再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应提前30天通知并向股东会说明原因[36] 决议通过规则 - 股东会作出普通决议,由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的过半数通过;作出特别决议,由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的2/3以上通过[37]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提供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需股东会特别决议通过[39] 表决相关规定 - 股东会表决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股东应回避,由其他股东表决[40] - 注册会计师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董事会应向股东会说明相关事项及影响,若影响当期利润,应按孰低原则确定预案[41] - 股东会应逐案表决列入议程提案,不得搁置或不表决,按提案时间顺序表决不同提案[41] - 股东会不得对通知未列明事项表决,修改提案内容视为新提案[41] - 股东会就关联交易表决时,关联股东回避,决议公告应披露非关联股东表决情况[41] 候选人提名规则 -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可由公司发起人、上一届董事会或单独/合计持有公司有表决权总数1%以上的股东提名[42] - 独立董事候选人可由公司董事会或单独/合并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提出[42] 利润分配与执行 - 利润分配方案、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获批后,公司应在股东会结束后6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或转增[45] - 对每一审议事项的投票,应由公司委聘的股份登记处监票,或至少有2名股东代表和1名监事清点[45] - 股东会决议公告应注明出席会议的股东人数、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及占比、表决方式、提案表决结果等[45] - 股东会各项决议内容应符合法律和《公司章程》规定,列席会议的董事应保证决议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45] - 会议提案未获通过或变更前次股东会决议,董事会应在决议公告中作特别提示[45] - 召集人应保证股东会在合理时间内连续举行,因特殊原因中止或不能决议,应尽快恢复或终止并公告[45] - 股东会形成的决议由董事会负责组织贯彻,由公司经理会具体实施承办[49] - 公司股东会召开后,应按规定进行信息披露,由董事会秘书依法组织实施[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