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发龙蟒(002312)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制度》(2025年9月)
提名委员会设立 - 公司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并制定工作制度[2] 成员构成 -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3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过半数[4] 产生方式 - 提名委员会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4] 任职规则 - 设主任委员1名,由独立董事担任,任期与董事会一致[5] 会议与制度 - 提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开会提前三天通知,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决议需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7][11][12]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修订,自审议通过生效[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