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盛生物(300871)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外发布信息行为规范(2025年9月)
武汉回盛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外发布信息行为规范 (2025 年 9 月) 第一条 为规范武汉回盛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对外发布信息行为,加强信息披露事务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结合《武汉回盛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制定本行 为规范。 第二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是公司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忠实、勤勉地履行职 责,保证披露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信息披露及时、公平。 第三条 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由董事会统一领导和管理,董事会秘书负责办理公司信息 对外公布等相关事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非经董事会书面授权,不得对外发布公司未披 露信息。 第八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以新闻发布或答记者问等任何形式对外披露公司应 披露但尚未披露的定期报告、临时公告内容。 1 第九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对定期报告签署书面确认意见,说明董事会的 编制和审议程序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的要求,定期报告的内容是否能 够真实、准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