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披露时间 - 年度报告应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编制完成并披露[12] - 半年度报告应在会计年度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编制完成并披露[12] - 公司预计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上升或下降50%以上等六种情形,应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一个月内预告业绩[16] - 扣除相关收入后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且扣非净利润孰低者为负值,公司需在会计年度结束一月内预告[16] 信息披露内容 - 公司按规定披露招股说明书等信息文件[8] - 申请证券上市交易需按规定编制并公告上市公告书[10] - 非公开发行新股后应依法披露发行情况报告书[10]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冻结等情况,公司应披露[20] - 定期报告中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非标准审计报告,董事会应做专项说明[16] -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被出具否定或无法表示意见,后续半年度和三季度报告应说明情形是否消除[16] - 发生可能影响证券交易价格重大事件,投资者未知时公司应立即披露[19] - 公司变更名称、简称等信息应立即披露[21] - 涉及收购等行为致股本总额等重大变化,信息披露义务人应披露权益变动[23] - 证券及其衍生品种被认定异常交易,公司需了解因素并披露[23] 信息披露方式 - 信息披露采用直通披露和非直通披露两种方式[5] 信息披露管理 - 董事会定期对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实施情况自查,并在年度董事会报告披露执行情况[29]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履职文件资料由证券事务部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33] - 公司信息披露文件及公告由证券事务部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33]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等股权变动等事项应及时告知公司董事会[30] - 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时,控股股东等应及时提供信息[31] - 公司董事等应及时报送公司关联人名单及关联关系说明[31] - 通过委托或信托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应告知委托人情况[32] 信息披露责任人 - 董事长是公司信息披露第一责任人,董事会秘书是主要责任人[28] - 证券事务部是信息披露日常工作部门,在董事会秘书指导下工作[28] - 审计委员会和独立董事负责监督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30] - 董事长、总经理是信息披露保密工作第一责任人[35] - 董事会秘书为投资者关系活动负责人[39] - 各部门和控股子公司负责人是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和报告第一责任人[41] 违规处理 - 因失职致信息披露违规,对责任人给予内部处分并报交易所备案[44] - 擅自披露信息,对责任人给予行政及经济处分并追究法律责任[44] - 信息披露不准确,对审核责任人给予行政及经济处分并追究法律责任[44] 其他规定 - 半年度报告财务会计报告一般可不审计,特定情形需审计[12] - 季度报告财务资料一般无须审计,另有规定除外[12] - 公司须及时内部报告、通报监管部门文件[43] - 本制度中“及时”指自起算日起或触及披露时点的两个交易日内[46]
回盛生物(300871) -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2025年9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