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盛生物(300871) -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2025年9月)
(2025 年 9 月) 第一条 为加强对武汉回盛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息披露工 作的管理,进一步规范公司的信息披露行为,维护公司、投资者及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合法 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信 息披露事务管理》等法律、法规以及《武汉回盛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 武汉回盛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六)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和持股百分之五以上的股东; 第二条 公司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 公平地披露信息,保证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公司同时向所有投资者 公开披露信息。 第三条 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股票上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