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盛生物(300871) - 内部审计制度(2025年9月)
回盛生物回盛生物(SZ:300871)2025-09-30 16:02

审计委员会 - 由三名非高管董事组成,两名独立董事,至少一名会计专业独立董事任召集人[4] 审计部设置 - 在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领导下负责内部审计工作,对其负责并报告[4] - 负责人由审计委员会任免,应具备资质且与控股股东及实控人无关联[5] - 应保持独立,不受财务部门领导或合署办公[5] 审计部工作安排 - 至少每季度向董事会或审计委员会报告一次工作[6] - 会计年度结束前两个月提交下一年度计划,结束后两个月提交年报[7] - 每季度至少对货币资金内控制度检查一次[7] - 每半年对重大事件实施和大额资金往来检查并提交报告[14][15] - 至少每年向审计委员会提交一次内部控制评价报告[10] 审计工作内容 - 募集资金使用审计关注存放、使用、用途变更等情况[15] - 审查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关注制度制定、信息范围等内容[17] 公司管理与报告流程 - 重点加强对控股子公司管理控制,包括制度建立、业绩考核等[16] - 内部审计机构负责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经审计委员会同意后提交董事会[19] - 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非标准审计报告,董事会需做专项说明[20] 激励与违规处理 - 建立审计部激励与约束机制,奖励有功人员[21] - 内部审计人员违规由董事会处理,犯罪移交司法机关[21][23] - 内部机构不配合审计,董事会处理,犯罪移交司法机关[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