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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传媒(600825) - 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9月)
新华传媒新华传媒(SH:600825)2025-09-30 16:47

董事会构成 -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人,副董事长2人[4] - 独立董事人数不少于董事会人数的三分之一[4][22] - 董事会设战略、审计、提名、薪酬与考核和ESG五个专门委员会[7] 董事任职资格与任期 - 董事任期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19] - 兼任高级管理人员等总计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1/2[19] - 独立董事至少包括一名有5年以上相关全职工作经验的会计专业人士[22] - 独立董事每届任期与其他董事相同,连续任职不得超过6年[24] 董事限制条件 - 因贪污等犯罪等多种情况在规定期限内不能担任董事[14] - 特定股东及其亲属等不得担任独立董事[23] 董事选举与罢免 - 董事长由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和罢免[11] - 董事连续两次未出席会议,董事会应建议撤换[19] - 独立董事连续两次未出席会议,董事会应提议解除职务[24] 会议相关规定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提前10日书面通知[30] - 多种主体可提议召开临时会议,董事长10日内召集[30] - 董事会会议应有过半数董事出席,决议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31] 其他规定 - 董事会设董事会秘书负责会议筹备等事宜[35] - 董事会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为十年[33] - 本规则由董事会制定修改,经股东会批准生效[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