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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金泉(603307) - 上海仁盈律师事务所关于扬州金泉旅游用品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授予价格与预留部分授予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金泉旅游金泉旅游(SH:603307)2025-09-30 17:50

激励计划会议进程 - 2024年10月22日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激励计划议案[12] - 2024年10月23日监事会认为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13] - 2024年11月7日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激励计划议案[13] - 2024年12月2日董事会、监事会同意调整并确定首次授予日[14][15] - 2025年9月30日薪酬委、董事会同意调整价格并确定预留授予日[15][16] 分红与价格 - 2024年度每股派现0.6元,2025年半年度每股派现0.4元[18] - 激励计划调整后授予价格14.97元/股[18] 授予情况 - 2025年9月30日向11名激励对象授予20万预留股[20][21] - 预留股授予价格14.97元/股[21] 授予条件 - 公司及激励对象未发生不得授予情形[22] - 授予预留股条件已成就[24] - 调整及授予事项合法有效[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