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1992年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20,000,000股[11] - 公司1996年7月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11] -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440,475,577元[13] - 公司发起人重庆百货大楼发行持有4200万股[21] - 公司设立时发行股份总数为7800万股,面额股每股金额为1元[21] - 公司已发行股份数为440475577股,股本结构为普通股440475577股[21] 股份相关规定 - 公司为他人取得本公司或其母公司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过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21] - 董事会作出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的决议,需经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21] - 公司董事、高管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同类别股份总数的25%,上市1年内及离职半年内不得转让[28] - 公司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等6个月内买卖股票所得收益归公司[28] 股东权益与会议 - 股东要求董事会执行相关规定,董事会应在30日内执行[29] - 股东对股东会、董事会决议有异议,可自决议作出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33]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请求诉讼维权[35]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44] - 公司在事实发生之日起2个月内,出现特定情形需召开临时股东会[45] - 股东会审议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45] 董事会相关 - 公司董事会由12名董事组成,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91]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于会议召开10日以前书面通知全体董事[94] - 代表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1/3以上董事或者审计委员会,可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董事长应在接到提议后10日内召集和主持[94] 利润分配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利润的10%列入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124] - 公司进行现金分红,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可分配利润的30%[127] - 公司在当年盈利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数时,每年度至少进行一次利润分配[126] 其他重要事项 - 公司法定代表人辞任,将在辞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13] - 公司章程自2006年至2025年历经27次修订[1] - 公司董事会建立大股东股份“占用即冻结”机制[39] - 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提供的任何担保,须经股东会审议通过[44]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披露年度报告,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披露中期报告[124] - 会计师事务所聘期1年,可续聘[138]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过本公司净资产10%,可不经股东会决议,但需董事会决议[147]
重庆百货(600729) - 重庆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订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