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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通发展(603612) - 索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规则
索通发展索通发展(SH:603612)2025-09-30 18:03

审计委员会构成 - 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过半数[4]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4] - 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士担任[6] 审计委员会职责 - 披露财务报告等需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提交董事会[8] - 至少每年向董事会提交履职评估报告[10] - 督导内部审计机构至少半年检查重大事件和大额资金往来[14] 审计委员会会议 - 定期会议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可开临时会议[17] - 会议需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决议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7] - 会议记录保管期限为十年[18] 内部审计机构 - 对董事会负责,向审计委员会报告工作[22] 其他规定 - 公司披露年报时应披露审计委员会年度履职情况[22] - 发现财报问题应及时报告披露,审计委员会督促整改[22] - 工作规则按法规和章程执行,由董事会解释[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