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通发展(603612) - 索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规则
索通发展索通发展(SH:603612)2025-09-30 18:03

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独立董事占公司董事会成员比例不低于1/3,至少含一名会计专业人士[4] - 特定股东及亲属不得担任独立董事[8] - 需有5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6] - 会计专业人士任独立董事有额外经验要求[10] - 原则上最多在3家境内上市公司担任独立董事[10] 独立董事选举与任期 - 董事会、特定股东可提候选人[12] - 每届任期与其他董事相同,连续任职不超6年[15] 补选与解聘 - 独立董事不符合规定或辞职导致问题,公司60日内补选[16] - 连续两次未出席会议且不委托他人,董事会30日内提议解聘[21] 工作相关要求 - 审计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开一次会,2/3以上成员出席[25] - 每年现场工作不少于15日[28] - 工作记录及资料保存10年[30] - 年度述职报告最迟在发年度股东会通知时披露[31] 职权行使 - 部分职权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19] - 部分事项经审计委员会同意后提交董事会[25] - 专门会议由过半数独立董事推举一人主持[23] 会议相关 - 董事会提前三日提供资料[33] - 可书面提延期,董事会应采纳[33] - 会议原则上现场开,必要时可视频[34] 其他 - 履职时公司人员应配合[34] - 履职受阻可报告[35][36] - 应披露信息公司不披露可申请或报告[36] - 公司承担费用[36] - 给予津贴,标准经股东会通过并披露[36] - 除津贴外不得取其他利益[36] - 术语与《公司章程》含义相同[38] - 规则由董事会拟定,股东会通过后执行[39] - 规则解释权归董事会[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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