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派家居(603833) - 欧派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资金支取与使用 - 1次或12个月内累计从募集资金专户支取超5000万元且达净额20%时通知保荐机构或独立财务顾问[6] - 超最近一次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完成期限且投入未达50%需重新论证项目[11] - 按发行申请文件承诺使用募集资金,不得擅自改变投向[9] 资金存放与管理 - 募集资金实行专项存放,开设专户,超募资金也存放于专户[6] - 募集资金到位经会计师事务所审验并出具验资报告[6] - 到位后1个月内签订三方或四方监管协议[6] 资金使用期限 - 原则上6个月内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14] - 现金管理产品期限不超12个月[14] - 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单次不超12个月[15] 资金使用计划 - 超募资金用于在建及新项目需明确计划并按计划投入[16] 节余资金处理 - 单个募投项目节余低于100万或承诺投资额5%,年报披露使用情况[17] - 募投项目全完成后节余低于500万或净额5%,定期报告披露使用情况[17] - 节余占净额10%以上,使用经股东会审议通过[17] 用途变更与地点变更 - 四种情形视为改变用途,经董事会决议、保荐机构意见并股东会审议[20] - 改变实施地点,董事会审议后及时公告[21] 检查与核查 - 内部审计部每半年检查存放与使用情况并报告[23] - 董事会每半年度核查项目进展,出具专项报告并聘请鉴证[23] 责任处罚 - 相关责任人违反制度,公司视情节处分处罚并要求赔偿[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