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太和(605081) - 上海太和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9月)
太和水太和水(SH:605081)2025-09-30 18:18

审计委员会组成 - 由三名非高级管理人员董事组成,独立董事不少于二人,至少一名会计专业独立董事任召集人[5]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5] - 设主任委员一名,由会计专业独立董事担任[5] 审计委员会职责 - 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职权、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等工作[9] - 内部审计报告等须同时报送审计委员会[12] - 部分事项经其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15] 审计委员会运作 - 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提前一天通知委员[17]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需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7] 审计委员会管理 - 委员任期与董事会一致,连选可连任[5] - 连续两次不出席会议可被撤销职务[19] 其他规定 - 公司为其提供工作条件,可聘请中介机构,费用公司支付[20] - 会议记录保存不少于十年,议案及表决结果报董事会[23] - 委员对所议事项有保密义务[23] - 细则自董事会批准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