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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味食品(603317)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草案)
天味食品天味食品(SH:603317)2025-09-30 18:33

审计委员会构成 - 成员为3名非执行董事,独立董事应占多数[4] - 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6] - 独立董事委员连任不得超六年,失去资格60日内补选[6] 审计委员会职责 - 披露财务报告等事项需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8] - 至少每年与外部审计机构开会两次[11] - 与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年报审计时间安排[18] 审计委员会会议 - 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两名及以上成员提议可开临时会[20] - 须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会前三天通知全体委员[20] - 表决一人一票,决议需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21] 其他规定 - 审计工作组为日常办事机构,提供书面资料[6][15] - 可聘请中介机构,费用由公司支付[21] - 决议需制作会议记录,保存不少于三年[21] - 会议通过议案及表决结果书面报董事会[21] - 独立董事不能出席应书面委托其他独立董事[21] - 出席委员对会议事项有保密义务[22] - 董事会不同意审计委员会意见应说明原因[23] - 细则经董事会审议通过,H股上市生效,原细则失效[25] - 细则解释权归属公司董事会[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