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味食品(603317) - 关联(关连)交易管理制度(草案)
天味食品天味食品(SH:603317)2025-09-30 18:33

关联人认定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及其一致行动人为关联法人[7]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为关联自然人[8] - 有权在公司股东会上行使或控制行使10%或以上投票权人士为关连人士[12] - 过去十二个月内曾具关联人规定情形的视同关联人[9] - 未来十二个月内将具关联人规定情形的视同关联人[9] - 过去12个月曾任公司或其附属公司董事的为关连人士[12] 关联交易额度与决策 - 与关联自然人交易超30万元(除担保),经独立董事会议和董事会批准并披露;少于30万元由总裁办公会决策[29] - 与关联法人交易总额超300万元且占最近经审计净资产值0.5%以上(除担保),经独立董事会议和董事会批准并披露;反之由总裁办公会决策[30] - 拟与关联人交易总额超3000万元且占最近经审计净资产值5%以上(除担保、受赠现金资产),经股东会批准实施,可聘独立财务顾问和中介机构[30][31] 关联交易其他规定 - 公司对关联交易及关连交易分类管理,按更严规定判断关联方及交易[2] - 股东会对关联交易决议须经有表决权的非关联股东过半数通过[21] - 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过半数非关联董事出席即可举行[24] - 董事会对关联关系议案决议,需非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不足三人提交股东会审议[26] - 公司为关联人提供担保,经董事会审议披露后提交股东会审议;为持股5%以下股东提供担保,相关股东股东会回避表决[33] - 公司关联交易按连续十二个月累计计算,超标准适用相应规定;连串关连交易合并计算[33][34] - 关联交易披露应涵盖交易概述、表决情况、关联关系、定价政策等内容[39] - 某些交易可免于按关联交易审议和披露,如受赠现金、获债务减免等[41] - 非完全豁免的持续关连交易,需与关连方签书面协议,明确计价基准[41] - 非完全豁免的持续关连交易协议期限通常不得超三年,超三年需财务顾问书面确认[42] - 非完全豁免的持续关连交易要订立最高交易限额并履行申报、公告等程序[43] 其他要点 - 非重大附属公司最近三个财政年度有关百分比率每年均少于10%,或最近一个财政年度少于5%[16] - 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等应报送关联人名单及关系说明[17] - 公司不得向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供借款[30] - 香港联交所定义关连交易,按《香港上市规则》履行申报、公告及独立股东批准程序[32] - 公司与关联人共同出资,以认缴出资额作为关联交易金额[32] - 本制度经股东会审议通过,自公司H股在香港联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生效[45] - 本制度未规定事项依《公司章程》等规定办理,抵触时按相关规则执行并修订[46] -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修订、补充和解释[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