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定义 - 短期投资指持有不超一年且可随时变现的投资[3] - 长期投资指期限超一年且不准备变现的投资[3] 审议标准 - 董事会审议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等六项标准[7] - 股东会审议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等六项标准[9] - 与关联自然人交易金额30万元以上,与关联法人交易金额3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履行董事会审议程序并披露[10] - 与关联人关联投资涉及金额30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披露审计或评估报告并提交股东会审议[11] 投资相关规则 - 委托理财以额度计算占净资产比例适用相关审议标准,额度使用期限不超12个月,任一时点交易金额不超投资额度[12] - 其他交易按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计算原则适用相关审议标准,已履行义务的不再累计[12] - 交易涉及未来可能支付或收取对价,以最高金额作为成交金额适用审议标准[13] - 分期实施对外投资以协议约定全部金额为准适用审议标准[13] 长期投资处置 - 对外长期投资在被投资企业经营期满、破产、遇不可抗力等情况可收回[17][18] - 公司可在投资项目有悖经营方向、连续亏损且无前景、自身资金不足等情况转让对外长期投资[19] - 处置对外长期投资需财务部会同相关部门提出书面分析报告,报经营管理层、董事会或股东会批准[19] - 处置对外投资前要对项目分析论证,说明理由和后果,提交原批准机构或人员审批,权限与实施投资相同[19] 投资管理要求 - 处置对外投资行为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20] - 对外投资收回和转让时要做好资产评估,防止资产流失[20] - 公司委托理财应选合格专业理财机构,签订书面合同明确相关内容[20] - 董事会或总经理应指派专人跟踪委托理财资金,异常时及时报告[21] - 董事会应定期了解重大投资项目情况,未达预期或损失时查明原因追究责任[21] 信息披露与制度 - 公司对外投资需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22] - 本制度经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修改或废止由股东会决定,由董事会负责解释[25][26][27]
德邦股份(603056) - 德邦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2025年9月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