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邮科技(600476) - 湖南湘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2025年9月)
审计委员会构成与任期 - 成员由三名非高管董事组成,独立董事过半数,至少一名为专业会计人士[4] - 任期与董事会一致,独立董事连续任职不超六年[6] 审计委员会职责 - 监督评估内外部审计、审阅财务报告等[9] - 制定选聘外部审计机构政策、流程及相关制度[13] - 提议启动选聘外部审计机构工作并监督选聘过程[13] - 至少每年向董事会提交对外部审计机构履职评估报告[10] 会议相关 - 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提前三天通知全体委员[23] - 两名以上委员提议或召集人认为必要时可召开临时会议[25] - 会议应由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25] 报告与披露 - 公司应在披露年度报告时披露相关内控报告[18] - 须披露审计委员会人员构成等情况[32] - 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审计委员会年度履职情况[32] 其他规定 - 细则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原细则废止[36] - 董事等发现财务报告问题,董事会应及时报告并披露[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