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诺威(300765)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股份锁定与转让 - 上市满一年,新增无限售条件股份按75%自动锁定[6] - 上市未满一年,新增股份按100%自动锁定[7] - 新增无限售条件股份当年可转让25% [12] - 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过所持总数的25% [11] - 所持股份不超过一千股可一次全部转让[11] 交易限制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申报个人信息需在规定的2个交易日内完成[5]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后六个月内不得减持股份[9] - 买卖本公司股票需在年报、半年报公告前15日内禁止[11] - 买卖本公司股票需在季报、业绩预告、快报公告前5日内禁止[11] 信息披露 - 股份变动需在两个交易日内公告相关内容[14] - 董事等减持股份应提前十五个交易日报告并披露减持计划[15] - 每次披露减持时间区间不超三个月[16] - 减持区间内公司有重大事项,需同步披露进展及关联性[16] - 减持完成或时间届满后两个交易日报告并披露完成公告[16] 违规处理 - 董事等违规买卖股票收益归公司,董事会应收回并披露相关情况[15] 责任与制度 - 董事长是股份管理第一责任人,董秘负责相关数据信息管理[18] - 董事等应保证申报数据及时、真实等,违规将担责[18] - 制度由董事会制定、修改和解释,经审议通过生效[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