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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唐新能源(01798) - 章程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10年7月9日注册登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110000764493124W[4] - 住所为中国北京市石景山区八大处路49号院4号楼6层6197[6] - 发起人是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和大唐吉林发电有限公司[4] - 法定代表人是董事长,辞任需三十日内确定新法定代表人[9] 股份与股本 - 成立时向发起人发行普通股总数为50亿股,两大发起人分别认购43.72亿股和6.28亿股[21] - 可发行不超24.64亿股境外上市外资股,国有股东转部分国有股份给社保基金理事会[22] - 境外上市外资股发行完成后,总股本为72.74亿股[23] - 注册资本为人民币727370.10万元[25] 股东与股权 - 内资股股东可转让股份给境外投资人并上市交易,无需股东会表决[20] - 董事、高管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25%,上市一年内及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28] 公司治理 -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非执行董事3人,董事任期3年[100] - 董事长由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和罢免,任期3年[101] - 审计委员会成员为三名以上非执行董事,独立非执行董事应过半数[121] 财务与业绩 - 会计年度为每年公历1月1日至12月31日[167] - 每年公布两次业绩公告,中期业绩60天内、年度业绩120天内公布[169] - 董事会基金每年提取一次,最高限额为当年税前利润的千分之一[170] 利润分配 - 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累计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172] - 股东会对利润分配方案决议后或董事会制定方案后,两个月内完成股利派发[175] 其他规定 - 实行内部审计制度,经董事会批准后实施,内部审计机构向董事会负责[179] - 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1年,可续聘,审计费用由股东会决定[1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