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唐新能源(01798) - 中国大唐集团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
委员会构成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过半数,设主任委员一名且由独立董事担任[4] - 成员由董事会任免,任期与董事相同,可连任[4] 委员会职责 - 就薪酬政策及待遇向董事会提建议、审核批准管理层薪酬方案等[5] 会议规则 - 会议需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需三分之二以上委员表决通过[6] - 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例会,在董事会年度第一次例会前举行,也可召开临时会议[8] 其他事项 - 可根据需要聘请外部专家或中介机构提供咨询或建议[8] - 会议决定和意见应以书面形式报公司董事会[10] - 议事规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12][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