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能源集团(00467) - 关连交易 - 有关租赁修订协议之事宜
股权结构 - 东方集团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本约18.79%[3] - 东方集团张宏伟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本27.43%[10] 租赁交易 - 租赁修订协议构成关连交易[3] - 集团应确认的使用权资产总价约为人民币75,261,000元(约港币82,034,490元)[3] - 合并使用权资产最高百分比率为0.1%或以上但低于5%[4] 物业租赁 - 两处物业原租期均至2027年8月31日,修订后至2034年8月31日[4] - 第一处物业原月租金724,122元,第二处1,403,007元[4] - 自2025年10月1日起,两处物业合计租金修订为每月850,851.60元[6] - 2025年9 - 10月租金须一次性支付11,486,496.60元[6] - 两处物业合计租赁保证金为2,552,554.80元[7] - 联合能源(北京)有权续租10年,续租月租金按较低者计算[7] 物业信息 - 第一处物业位于北京朝阳区,面积约2413.74平方米[11] - 第二处物业位于北京朝阳区,面积约4676.69平方米[11] 人员信息 - 公司执行董事为宋宇、赵平顺[12] - 非执行董事为姚志胜[12] - 独立非执行董事为申烽、孙村华、邓婉贞[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