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风药业(02652) - 提名委员会职责和议事规则
長風藥業股份有限公司 提名委員會職責和議事規則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規範長風藥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董事及高級管理 人員的產生,優化董事會和高級管理人員的組成,完善公司治理結構,根據《中 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等有關法律、行政法規、規範性文件(合稱「國家法律法 規」),《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證券上市規則》(以下簡稱「《香港上市規則》」)及 《長風藥業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簡稱「《公司章程》」),設立公司董事會(以下 簡稱「董事會」)下轄提名委員會(以下簡稱「委員會」),並制定本《長風藥業股份 有限公司董事會提名委員會職責和議事規則》(以下簡稱「本細則」)。 第二條 委員會是董事會下設的專門工作機構,主要負責制定公司董事和高 級管理人員的人選、選拔標準和程序,進行考核並提出建議。 第三條 本細則所稱董事是指公司所有的董事,高級管理人員是指董事會聘 任的總經理(首席執行官)、首席科學官、首席運營官、副總經理、財務負責人、 董事會秘書及《公司章程》規定的其他高級管理人員。 第四條 委員會對董事會負責,並向董事會報告工作。 第五條 本細則適用於委員會及本細則中涉及的有關人員和部門。 第二章 委員會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