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事堂(002462) - 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公告
嘉事堂嘉事堂(SZ:002462)2025-10-08 15:45

制度修订情况 - 2025年9月30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议案[1] -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新增7条,删除13条,修订20条[1] 资金支取规定 - 一次或12个月内累计支取超1000万元或超净额10%需履行规定[8] - 支取超5000万元或净额20%,公司及银行通知保荐机构[9] - 支取达1000万元或超净额5%,公司及银行通知保荐人或财务顾问[9] 协议相关规定 - 资金到位后1个月内签三方监管协议,签后可使用资金[8] - 协议提前终止,1个月内签新协议并报深交所备案公告[9][10] 资金使用原则 - 募集资金原则用于主营业务,不得用于高风险投资或改用途投资[11][12] 资金使用流程 - 调用资金提供董事会半年计划,期限不超半年[10] - 财务部每月核对余额,内审机构每季度检查使用情况[10] 资金使用审批 - 每笔支出按制度履行审批手续[15] 关联人占用处理 - 发现关联人占用资金,要求归还、披露情况并追究责任[13] 投资差异处理 - 年度实际使用与预计金额差异超30%,调整计划并披露[16] 项目搁置处理 - 项目搁置超一年或超期限投入未达50%,重新论证并披露[17] 项目延期处理 - 项目拟延期实施,董事会审议,保荐人或顾问发表意见并披露[19] 资金置换规定 - 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董事会审议,置换距到账不超六个月[21] 实施地点变更 - 改变实施地点,董事会审议,2个交易日向深交所报告并公告[22] 节余资金使用 - 节余低于项目净额10%按程序使用,达或超10%股东会审议[22][23] - 节余低于500万元或1%可豁免程序,年报披露使用情况[23] 补充流动资金 - 单次补流不超12个月,金额不超净额50%[15] 现金管理 - 产品期限不超12个月,投资经董事会审议,相关方发表意见[17] 超募资金使用 - 12个月内超募用于补流和还款累计不超总额30%[20] - 补流后12个月内不进行高风险投资和提供财务资助[20] 用途变更规定 - 改变用途需董事会决议、保荐机构意见并股东会审议[21] 项目转让置换 - 转让或置换近三年项目,董事会审议后公告并提交股东大会[24] 核查与报告 - 董事会每半年度核查项目进展,出具报告并披露[26] - 保荐人或顾问每半年现场核查,年度出具专项报告并披露[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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