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事堂(002462) - 嘉事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2025年9月)
嘉事堂嘉事堂(SZ:002462)2025-10-08 15:46

重大信息报告范围 - 重大交易除财务资助和担保外,涉资产总额占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等六种情况需报告[11] - 日常交易购买原材料等合同金额占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且超5亿元等三种情况需报告[13] - 关联交易为关联人担保无论金额大小及与关联自然人成交超30万元等情况需报告[14][15] - 重大诉讼、仲裁涉案金额超1000万元且占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需报告[15] 重大信息报告相关制度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于2025年9月30日经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2] - 重大信息报告义务人包括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五类人员[6] 信息披露管理 - 投资证券部/董事会办公室是信息披露管理部门,董秘和证代是具体执行人和深交所联络人[7] - 各部门及下属公司负责人为信息报告第一责任人,安排专人为联络人[19] 报告流程与审批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须书面报告给投资证券部/董事会办公室或董秘[20] - 接到报告后对信息分析判断,对涉披露义务事项提预案或要求并协调编写初稿[20] - 需经董事会或股东会审批事项协调各方准备议案并发通知[21] - 不需审议事项由董事长或其他主体审批[21] 其他规定 - 对投资者关注非强制性披露事项按程序披露或沟通[21] - 报告人在信息未公开前负有保密义务[23] - 报告人未履行义务致违规,公司可处分并要求赔偿[23] - 不履行报告义务情形包括不报告、未及时报告等[24] - 联络人和第一责任人对报告义务承担连带责任[24] - “第一时间”指报告人获知信息当天不超24时[26] - 制度未尽事宜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执行[26]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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