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事堂(002462) - 嘉事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分红管理制度
嘉事堂嘉事堂(SZ:002462)2025-10-08 15:46

利润分配规则 - 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 10%列入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 50%以上可不再提取[5] - 最近三年现金累计分配利润不少于近三年年均可分配利润 30%[7] - 每年向股东现金分配利润不低于当年可供分配利润 10%[7] 不同阶段现金分红比例 - 成熟期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比例最低 80%[8] - 成熟期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比例最低 40%[8] - 成长期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比例最低 20%[8] 方案审议与披露 - 利润分配方案经全体董事过半数、独立董事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后提交股东会审议[13] - 审计委员会审议董事会拟定方案并全体成员过半数表决通过[13] - 特定情况需按要求披露现金分红相关内容、依据及规划等[16][17][18][19] 其他规定 - 公司及内幕信息知情人不得利用方案违法违规[19] - 筹划方案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范围并登记保密[19] - 关注媒体报道和股票交易情况并及时处理[19] - 制度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执行,解释权属董事会[21] - 制度由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实施及修改[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