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火股份(000933) - 河南神火煤电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选聘流程 - 选聘应遵照制度履行程序并披露信息[2] - 应经审计委员会审核,报董事会、股东会审议[3] - 程序包括审计委员会提要求、拟定事务所报董事会等[9] 评价要素 - 质量管理水平分值权重不低于40%,审计费用报价不高于15%[7] 轮换与改聘 - 审计项目合伙人等满5年,之后连续5年不得参与[10] - 出现三种情况应改聘,年报审计期一般不改聘[12] - 改聘应在股东会决议公告披露情况[13] 监督与处理 - 审计委员会监督检查,结果在年度审计评价意见中[15] - 违规造成严重后果,董事会通报批评责任人[16] - 股东会解聘,违约损失由负责人承担[16] - 情节严重对责任人经济或纪律处分[16] - 事务所严重行为,股东会决议不再选聘[16] - 董事会处理后报告证监部门[17] 制度说明 - 未尽事宜按国家法律和章程规定执行[19] - 抵触时按规定执行并修改[20] - 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改,自通过之日实施[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