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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火股份(000933) - 河南神火煤电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神火股份神火股份(SZ:000933)2025-10-08 15:46

河南神火煤电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河南神火煤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选聘(含续聘、改聘,下同)会计师事务所的行为,保证财务信息的 真实性和连续性,切实维护股东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 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相关的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 定,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选聘为公司提供年度审计服务的会计师事务所的行 为,应当遵照本制度,履行选聘程序,披露相关信息。选聘其他专项 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视重要性程度可参照本制度执行。 第三条 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应当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核 后,报董事会、股东会审议。公司不得在董事会、股东会审议前聘请 会计师事务所开展审计业务。 第五条 各公司选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应当具备以下资格: (一)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二)符合《证券法》要求的相关业务资格; (三)具有固定的工作场所、健全的组织机构和完善的内部管理 及控制制度; (四)熟悉国家有关财务会计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 (五)具有完成审计任务和确保审计质量的注册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