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火股份(000933) - 河南神火煤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河南神火煤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1 第一 条 为进一步完善河南神火煤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充分发挥董事会秘 书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河南神火煤电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工作制 度。 第二条 董事会秘书是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负责公司的信息披 露事务。董事会秘书对公司和董事会负责,承担法律、法规及《公司 章程》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所要求的义务,享有相应的工作职权,并 获取相应报酬。 第三条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 1 名,作为公司与证券监管机构之间 的指定联络人。 第二章 任职资格 第四条 董事会秘书的任职资格: (一)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从事经济、管理、证券等工作三 年以上; (二)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须的财务、管理、法律等专业知识; (三)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德,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 规和规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