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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火股份(000933) - 河南神火煤电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神火股份神火股份(SZ:000933)2025-10-08 15:46

重大事项报告标准 - 重大交易部分不论金额需报告,其余满足6标准之一需报告[5] - 日常交易满足3标准之一需报告[7] - 关联交易满足3标准之一需报告[9] - 重大诉讼和仲裁涉金额满足条件需报告[9] - 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30%或营业用主要资产变动超30%属重大事项[9] - 5%以上股份股东或实控人情况变化属重大事项[10] - 5%以上股份被质押等情况属重大事项[10] - 预计经营业绩亏损或大幅变动属重大事项[10] 指标计算规则 - 重大交易指标计算涉及负值取绝对值,12个月内同类交易累计计算[6] - 关联交易12个月内与同一关联人或标的相关交易累计计算[9] 信息报告义务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义务人包括董事、高管等含5%以上股份股东[13] - 董事、高管获悉重大信息应报董事长并知会董秘[15] - 董事、高管买卖股份前书面通知董秘[16] - 董事、高管买卖股份当天通知并书面报告变动情况[16] 信息管理要求 - 各义务人及时、准确、完整上报重大信息[18] - 重大信息未披露前相关人员保密[18] - 各部门负责人和信息披露联络人承担连带责任[18] - 董秘为重大信息报告制度直接责任人[20] 违规处理与制度生效 - 董事、高管失职致违规公司可处理并要求赔偿[21] - 制度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生效[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