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火股份(000933) - 河南神火煤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股份转让限制 - 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总数25%,不超1000股可一次全转让[8] - 新增无限售条件股份当年可转让25%,新增有限售条件股份计入次年基数[9] - 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及离职后半年内,所持股份不得转让[6] 信息申报 - 新任、现任信息变化或离任后2个交易日内委托公司申报个人信息[11] 股票买卖规则 - 买卖股票应提前书面通知董事会秘书[12] - 股份变动次一交易日书面报告董事会秘书[13] - 年报、半年报公告前十五日内不得买卖本公司股票[6] 公告与处罚 - 董事会秘书2个交易日内提交深交所并公告,含持股变动信息[17] - 违规所得收益归公司,股东可要求董事会执行[17] - 违规依规处罚,造成损失追责,触犯法律移送司法[19][20] 制度相关 - 制度由董事会制定、解释及修订,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