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火股份(000933) - 河南神火煤电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
神火股份神火股份(SZ:000933)2025-10-08 15:46

股东会召开时间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需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3] - 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规定情形时应在2个月内召开[3] 股东会召集请求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3] - 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应在收到提议后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6] 股东提案 - 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向公司提出提案,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11] - 召集人收到临时提案后2日内发补充通知[11] 通知公告 - 年度股东会召开20日前公告通知股东,临时股东会召开15日前公告通知股东[11] - 股东会延期或取消,召集人应在原定召开日前至少2个工作日公告说明原因[12] 投票相关 - 深交所交易系统网络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日的9:15 - 9:25、9:30 - 11:30和13:00 - 15:00;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现场股东会结束当日下午15:00[15] - 股东会作出普通决议,须经出席股东(含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作出特别决议,须经出席股东(含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22] - 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持有1%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或投资者保护机构可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22] - 股东买入公司有表决权股份违反规定,超过规定比例部分的股份在买入后的36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22] 累积投票制 - 累积投票制下,与会股东选举董事时有效投票权总数等于所持表决权股份数乘以待选董事人数[23] - 选举独立董事时,股东选票数等于所持股票数乘以拟选独立董事人数;选举非独立董事时,选票数等于所持股票数乘以拟选非独立董事人数[23] - 股东会选举两名及以上董事时采用累积投票制[23] 表决权限制 - 公司持有本公司股份无表决权,且不计入有表决权股份总数[21] - 股东与审议事项有关联关系时应回避表决,其股份不计入有表决权股份总数[20] 其他规定 - 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29] - 股东会通过派现等提案公司应在2个月内实施[49] - 公司回购普通股决议需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50] - 股东可在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违规决议[31] - 本议事规则报股东会批准后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34] - 股东会会议现场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网络等方式结束时间[26] - 股东会决议应及时公告并列明相关信息[27][44] - 提案未通过或变更前次决议应作特别提示[45] - 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负责记载多项内容[46] - 召集人应保证股东会连续举行特殊情况及时处理并报告[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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