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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业股份(603278) - 山东大业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2025年9月制订)
大业股份大业股份(SH:603278)2025-10-08 16:15

重大交易界定 - 重大交易事项资产总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5] - 重大交易事项资产净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超1000万元[5] - 重大交易事项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超1000万元[5] - 重大交易事项产生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00万元[5] 重大关联交易界定 - 重大关联交易与关联自然人超30万元,与关联法人超300万元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7] 重大诉讼仲裁界定 - 重大诉讼仲裁事项涉及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且超1000万元[8] 业绩预计标准 - 预计业绩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上升或下降50%以上[9] 重大信息情形 - 控股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等出现特定情形属重大信息[10] 报告要求 - 重大事项最先触及拟提交董事会审议等时点应及时报告[13] - 重大事项进展如作出决议等情况应及时报告[13] - 公司股东及一致行动人持有公司股份达5%,或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控股股东拟买卖股份达公司股份1%以上或致控股股东变化时,应及时报告董事会秘书并持续报告转让进程[15][16] -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买卖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前,应书面通知董事会秘书,增持、减持时应在股份变动当日收盘后报告[16] - 负有重大信息报告义务的人员应在知悉信息第一时间面谈或电话报告董事会秘书,并在24小时内递交或传真书面文件[16] 信息管理 - 公司董事会秘书应指定专人整理保存上报信息,保存期限为10年[18] 信息披露责任 - 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由董事会统一领导,董事长是最终责任人,董事会秘书是具体执行人和联络人[20] - 公司实行重大信息实时报告制度,内部信息报告义务人是第一责任人[20] 保密要求 - 内部信息报告义务人及相关人员在信息未公开前应保密,不得内幕交易或操纵股价[20] 人员责任 - 公司董事、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负有督导重大信息收集、整理、报告工作的责任[21] - 董事会秘书应定期或不定期对相关人员进行公司治理及信息披露方面的沟通和培训[21] - 未及时上报重大信息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导致信息披露违规由内部信息报告义务人担责,造成严重影响或损失可给予处分并要求赔偿[21][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