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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业股份(603278) - 山东大业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2025年9月修订)
大业股份大业股份(SH:603278)2025-10-08 16:15

关联人界定 - 公司董事、高管等应报送关联人名单及关系说明[2]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自然人是关联人[6][7] - 未来或过去12个月内符合规定情形的法人或自然人视同关联人[8] 关联交易审批 - 与关联自然人30万元以下、与关联法人300万元以下或低于最近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的交易(担保、资助除外)由总经理批准[10] - 与关联自然人成交超30万元、与关联法人成交超300万元且占最近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的交易(担保、资助除外)经独董同意后董事会审议披露[10][11] - 与关联人交易超3000万元且占最近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的关联交易经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11] 担保与资助规定 - 公司为关联人担保不论数额大小,经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需非关联董事过半数且2/3以上同意[12] - 公司不得为关联人提供财务资助,向特定关联参股公司资助需非关联董事过半数且2/3以上同意并提交股东会[14] 其他关联交易规则 - 符合规定的关联交易可免于审计或评估[15] - 日常关联交易协议期限超3年的每3年重新履行审议和披露义务[17] 表决回避规定 - 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回避表决,会议由过半数非关联董事出席可举行,决议须非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非关联董事不足3人提交股东会审议[18] - 股东会审议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回避表决[21] 关联关系披露 - 关联股东在股东会召开日前披露关联关系,会议主持人投票前提醒回避[22] 其他注意事项 - 董事会判断拟提交股东会事项是否构成关联交易,构成则通知关联股东[23] - 董事会审议关注关联交易必要性、公平性等,防止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权益[25] - 公司与关联人部分交易可免于按关联交易审议和披露[26] - 经批准的关联交易变更主要内容需原批准机构同意[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