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业股份(603278) - 山东大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9月修订)
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需具备5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6] - 特定股东及其直系亲属不得担任[6] - 占董事会成员比例不得低于1/3且含会计专业人士[10] 提名与任期 - 董事会等可提候选人[10] - 连任不超6年,满6年后36个月内不得提名[12] 履职与补选 - 不符合规定立即停止履职,公司60日内补选[13] - 辞任致比例不符继续履职至新任产生,60日内补选[14] 职权行使 - 行使部分职权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18] - 特定事项需过半数同意才可提交审议[19] - 审议关联交易等需专门会议事先认可[21] 会议相关 - 专门会议由过半数推举一人召集主持[22] - 连续两次未出席提议解除职务[14] - 2名以上认为资料问题可联名要求延期[25] 工作要求 - 每年现场工作不少于15日[23] - 工作记录保存10年[24] - 年度述职报告最迟在发年度股东会通知时披露[25] - 公司提供资料公司及本人保存10年[26] 制度实施 - 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修改相同[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