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披露时间 - 年度报告应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披露[10] - 中期报告应在会计年度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披露[11] - 季度报告应在会计年度第3、9个月结束后1个月内编制完成并披露[11] 业绩预告条件 - 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上升或下降50%以上需进行业绩预告[13] - 扣除特定收入后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需进行业绩预告[13] 临时报告情形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等情况需发布临时报告[13] - 除董事长或经理外其他董高无法履职达3个月以上需发布临时报告[14] 信息披露流程 - 定期报告财务信息需经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11]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在定期报告上签署书面确认意见[11] - 定期报告由总经理等编制,审计委员会事前审核,董事会审议[22] - 临时报告由相关人员报告董事长和董事会秘书,证券部草拟,董事会秘书审核公告[23] 信息披露责任 - 公司董事会秘书是信息披露主要责任人[21] - 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汇集公司应披露信息并报告董事会[24] - 公司证券部是日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部门[24] - 各部门和下属公司负责人是信息报告第一责任人[25] 其他信息要求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持股或控制情况发生较大变化需告知公司[26]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冻结等情况需告知公司[26] - 公司进行业务活动提供未公开重大信息需对方签保密协议[25] - 公司重大事件出现进展或变化应及时披露[18] - 持股5%以上的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等应报送公司关联人名单及关联关系说明[42] 制度管理与保密 - 董事会应对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年度实施情况自查评估并披露报告[43] - 董事等高级管理人员失职致信息披露违规,公司应给予处分并可要求赔偿[44] - 董事等接触未公开信息人员对公司信息负有保密义务[45] - 宣传文件发布前应经董事会秘书书面同意[46] - 董事长、总经理等为各层次保密工作第一责任人并应签保密责任书[47] - 未公开重大信息泄漏,公司应启动紧急处理程序[48] 档案管理与制度实施 - 董事会办公室负责信息披露相关文件资料档案管理[49] - 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相关资料保管期限为10年[34] - 本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由董事会负责解释[37][38]
大业股份(603278) - 山东大业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2025年9月制订)